河北省安监局今天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对新兴铸管集团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9·23”煤气发电锅炉特大爆炸事故的处理情况。
2004年9月23日16时,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在建发电厂煤气发电锅炉在锅炉点火瞬间,炉膛及排烟系统内发生煤气一次性爆炸,致使锅炉、管道、烟囱等设备垮塌,造成锅炉等设备严重损毁,13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30万元。经事故调查认定,认定该事故性质属于一起特大责任事故。事故原因是在锅炉不具备点火运行条件的情况下,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加之安全管理不到位所致。
对在该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邯郸电业科技实业公司调试队锅炉组组长张振山等3人,事故调查组作出建议司法机关立案侦察,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处理意见。对在该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的李书浩等9人,建议分别给予撤消职务、行政降级、留党查看等处分。同时,责成邯郸电业科技实业公司、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电机工程学会作出深刻检查,由省安监部门对两公司给予经济处罚。据了解,目前该事故相关责任处理已移交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