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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

   2023-10-30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1970
核心提示:10月26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10月26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提出,深入推进节能降碳。以节能提效为降碳抓手,加快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大幅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效,提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进工业用能低碳化、智慧化、系统化。调整优化用能结构。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有序推动钢铁、煤化工、水泥等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与多元替代,加强煤炭集中使用,促进煤炭分质、分级清洁利用。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以及锅炉、窑炉等重点领域推广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和设备。推动石油消费“减油增化”,推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促进天然气资源综合利用,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促进工业绿色电力消费,持续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重,逐步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等)

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推进工业高效利用光伏、风电、水电、氢能、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鼓励氢能、生物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钢铁、水泥、化工等行业实现规模化应用。提升电网分布式能源消纳能力和智慧化水平,鼓励企业、园区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促进大规模高比例消纳清洁能源。(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等)

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聚焦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和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鼓励企业对标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国际先进水平,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加快实施节能降碳升级改造,培育一批节能降碳标杆企业、国家能效“领跑者”,打造一批节能降碳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和经验。推动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全面提升能效水平。全面实施节能诊断,鼓励重点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托管等模式实施改造。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效对标,依据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限期分批实施改造升级和淘汰,促进重点用能单位提升能耗水平。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引导重点用能单位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探索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效果评价。发挥重点领域国有企业特别是在川中央企业引领作用,带头开展节能自愿承诺。(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等)

推动终端用能电气化。拓宽电能替代领域,鼓励实施电能替代和电气化改造。加快推进工业煤改电,因地制宜、因业施策,加快推广应用电窑炉、电锅炉、电加热等设备,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激励政策,引导企业节约、环保、绿色、智能、有序用电。建立节约用电长效管理机制,鼓励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引导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因地制宜推广电蓄冷、蓄热技术,加快提升充电基础设施管理能力。完善市场引导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调峰,提升电力需求侧灵活性。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和园区创建,示范推广应用相关技术产品。(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等)

切实强化节能监督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对项目用能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结合节能监察结果,对重点行业用能企业进行能效分类定级,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错峰生产等手段,实施分类管控和精准施策,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强化节能监察成果应用。依据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规范节能监察执法、创新监察方式,探索开展跨地区节能监察,实现“两高一低”项目、重点用能行业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等节能监察全覆盖。(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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