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山东省首个300MW级别机组炉内脱硝改造工程,蓬莱公司#2锅炉炉内脱硝工程的完成,标志着全省“十二五”氮氧化物减排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并拉开了山东省脱硝建设的大幕,意义十分重大。
2012年3月13日上午,国电蓬莱发电有限公司#2锅炉炉内脱硝工程环保验收会议在华玺大酒店召开,省环保厅、省环科院以及华能、华电、大唐山东分公司相关领导及专家组成验收组,烟台市、蓬莱市环保局以及蓬莱市政府的相关领导应邀参会;建设方国电山东公司副总经理杨祥良、安全生产部主任于安军、蓬莱公司总经理赵永林、副总经理姜堃华、副总工程师杨艳春等相关人员及工程总包方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唐宏等也参加了会议。
会上,建设方代表杨艳春、总包方代表张超群分别向验收组介绍了蓬莱公司#2锅炉炉内脱硝改造工程的专项情况,报告结束后,验收组领导专家至蓬莱公司现场查看了炉内脱硝改造后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相关参数,核查了相关历史曲线和记录台帐,对各装置的运行维护状况给予了高度评价。专家表示,根据山东省环科院对改造工程所做的性能试验表明,改造后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或超过设计要求,监测仪表准确度比对结果合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且运行正常,并对机组效率和其他烟气、粉尘的排放基本不构成影响,各主要设备运行正常,建议通过验收。
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谢峰高度评价了蓬莱公司的环保工作,他表示,蓬莱公司在“十二五”时期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当前电力行业经营形势普遍困难的情况下,投入巨资建设炉内脱硝工程,保证了氮氧化物按标准排放,既体现了蓬莱公司对环保工作的高度重视,又代表了整个国电集团彰显了企业履行自身社会义务、环境义务的决心和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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