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燃烧器维护服务合同(2013-1700)招标公告 本服务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 锅炉维修 报名时间 2013-07-27 9:00:00 至 2013-08-02 18:00:00(北京时间) 标
1、集中供热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锅炉及附属设备电气、仪表、自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及特征描述: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锅炉及附属设备电气、仪表、自控设备采购。交货地点为临泽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安装现场。总投资约320万元,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设备质量要求:合格,交货日期: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20天内。 2.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通过申请国家补助、市县
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 (1)必须是中国烟草交易中心会员单位。 (2)必须是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 第三标段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800万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 (4)投标人必须熟悉卷烟生产工艺流程; (5)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冷膜式壁生产线; (6)有能力提供
更多详情致电李小姐,电话:010-87508958-805;或QQ:981697746!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生产企业投标时所投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A级特种设备(锅炉)制造、安装资格许可证书。 (3)代理商投标必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设备(锅炉)安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同时所投的产品必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A级特种设备(锅炉)制造资格许可证书。 (4)代理商投标必须有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一个锅炉品牌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和相应的工种技术人员和良好社会信誉的独立法人单位;
2.本次监理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所有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3.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注册资金须为人民币60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
6000万元);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复印件); 7)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复印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财务状况良好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单位要求具有:市政综合甲级或热力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设计的负责人应具备: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主导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和国家注册工程师,并具有高效煤
粉热水锅炉同类工程设计经验;
4、未进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可以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经营或代理资质的代理商。
1、对投标制造商的资格要求
(1) 必须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生产许可证;
(2) 注册资本金不小于人民币1000万元;
(3) 必须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
(4) 在国内最近一年有生产单台29MW或以上高效煤粉锅炉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2013-07-15 09:16
二、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的企业资质。
三、报名时须携带的证件及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最新银行资信证明(带开户银行许可证);项目经理资格
证书和职称证书;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管理员、安全员的证书,以本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