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新建热源厂一座,安装29MW和58MW热水锅炉各1台,改建换热站2座,新建换热站6座,铺设供热管网18.042Km.
报名条件:投标企业资质等级:(1)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具有国家颁发的市政公用行业(热力)甲级设计资质或以上设
计资质,并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内,在省内具有煤粉炉工程设计经验和业绩。
报名时各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方可报名。
3、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礼堂,建筑面积4571㎡,地上四层框剪结构,建筑高度23.25米,观众屋面为网架结构。 二标段:室外工程,施工内容包括锅炉房(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46.36㎡,建筑高度8.4米)、道路、给排水、雨水、照明、热力等,最大给水管径150㎜,最大排水管径350㎜。 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7、 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标段: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房屋建筑
二、本次招标设备:
标号 货 物 名 称 数量(台/套) 标书费(元) 电气专业 1 主变 2 4000 2 厂高变 2013-06-03 11:31
二、 招标内容:热水锅炉 1台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工商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四、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新建二层998m2锅炉房,总建筑高度9.3m,配套水处 理设施、供暖设施;立项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投标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携带材料:
(1)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概况:新建单面框架2层业务楼一幢,建筑面积719.3平方米,控制指标价:167.41万元。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业务楼(建筑、装饰、安装、采暖、给排水、照明、弱电)、锅炉房(土建、装饰、安装管道、电气)、旱厕(土建、装饰)、室外管线(土建、采暖、给排水)工程。 2.6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质要求:凡具备承
五、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且企业注册资本金满足投资要求的施工企业; 2)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报名单位应携带资质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五大员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安全生
四、锅炉吨位:20吨(2台×10吨)
五、锅炉性质:天燃气热水锅炉
六、招标范围:锅炉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工程
七、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
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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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锅炉吨位:20吨(2台×10吨) 五、锅炉性质:天燃气热水锅炉 六、招标范围:锅炉房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工程 七、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 投标人资质文件要求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制造商注册资金不能少于8000万。
资金情况:自筹 2、招标范围: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交货时间 1 烟道式余热锅炉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授权供应商(要求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函)。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投标产品的设计、制造、检验、安全保护措施和环保指标
4、工程规模:6吨燃气锅炉采购安装及供暖附属设施更新改造 5、计划工期:82日历天 6、资金来源:自筹 二、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采购、安装1台6吨卧式燃气锅炉和相应改造配套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包括拆除现有2台3吨燃气锅炉;改造锅炉房电路控制系统;改造锅炉房室内、外供暖主管道;修复或更新天然气泄漏报警系统;改造软化水处理系统;对旧锅炉房及值班室房屋改造为员工浴室,并增设辅助换热系统等。 2、投标人负责完成在当地有关部门
七、资金来源 技术改造资金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根据以下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400万元。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第4条所要求的条件,联合体牵头方注册资本金满足前述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应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部的职责分工。 (
(1)、粗格栅及进水泵房; (2)、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 (3)、A2/O+MBR生化池; (4)、紫外线消毒池; (5)、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 (6)、加药间; (7)、污泥撇水池; (8)、污泥脱水机房及污泥堆棚; (9)、锅炉房、综合楼; (10)、厂区室外管网、照明、配电。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