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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声明!“微风发电项目”骗局

   2024-11-04 483

近日,继安徽多地发布《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郑重声明》后,山东、河南也相继发布反诈声明。

声明指出近期,泰安市发改委接到多起群众反映,有公司打着“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旗号,与多个镇、村、企业洽谈微风发电项目开发,收取施工单位及个人高额代理费用或保证金,或以高额收益吸引个人“参股”。目前,已有部分公司及群众因经济受损向公安机关报案。

不久前,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发改委也发布了关于微风发电的声明。

声明指出,肥城市暂未核准(备案)或转报任何一例微风发电项目,目前,肥城市范围内所有声称已获得政府相关许可的微风发电项目属于虚假信息,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除山东外,9月6日,河南省禹州市也发布了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声明。

声明指出,近期,禹州市发改委接到多家企业和群众咨询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有关情况,在此郑重声明,禹州市暂未核准(备案)或转报任何一例微风发电项目目前,禹州市范围内所有声称已获取政府相关许可的微风发电项目均属于虚假信息,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此前,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发改委发布“反诈提醒: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声明”。

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郑重声明

近期,有公司打着微风发电项目的名义,与我县个别镇村、企业洽谈微风发电项目开发,已有姜寨镇出现因微风发电项目交付施工保证金等引起的工程纠纷问题,涉事公司因经济受损已报警。

在此郑重声明,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要求,“7.风电站: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新建公共电源风电站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设区的市政府核准。”县级及以下机关没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近期县域内出现个别微风发电企业冒用政府名义招募代理商或施工单位,以收取高额代理费用或保证金。目前,阜阳市范围内暂未核准或转报一例微风发电项目。

所有声称已获取政府相关许可的微风发电项目均属于虚假信息,请您提高警惕,强化风险意识,实施项目前一定向相关部门或属地政府咨询核实,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临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8日

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郑重声明

近期,有企业以微风发电项目的名义,在阜南县域内与其他企业洽谈微风发电项目开发,目前已出现因交付微风发电项目施工保证金等而引起的工程纠纷,受害人已因经济受损而报警,公安机关正在对涉事企业开展调查。

在此郑重声明,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要求,“7.风电站: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新建公共电源风电站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设区的市政府核准。”县级及以下机关没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近期县域内依然存在个别微风发电企业冒用政府名义招募代理商或施工单位,以收取高额代理费用或保证金的现象。目前,阜阳市范围内暂未核准或转报一例微风发电项目。所有声称已获取政府相关许可的微风发电项目均属于虚假信息,请您提高警惕,强化风险意识,实施项目前一定向相关部门或属地政府咨询核实,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

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郑重声明

近期,有公司打着微风发电项目的名义,与我市个别镇村、企业洽谈微风发电项目开发,在此郑重声明,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要求,“7.风电站: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新建公共电源风电站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设区的市政府核准。”县级及以下机关没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近期市域内出现个别微风发电企业冒用政府名义招募代理商或施工单位,以收取高额代理费用或保证金。所有声称已获取政府相关许可的微风发电项目均属于虚假信息,请您提高警惕,强化风险意识,实施项目前一定向相关部门或属地政府咨询核实,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界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郑重声明

近期,太和县发改委接到群众咨询,《安徽典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立项工作审批表》是否为我委出具的文件。经对群众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我委未曾出具该文件。该文件系伪造文件,公章为私自刻制,涉嫌伪造国家行政机关公章,太和县发改委已报警处理。

在此郑重声明,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要求,“7.风电站: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新建公共电源风电站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设区的市政府核准。”县级及以下没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

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近期县域内出现个别微风发电企业冒用政府名义招募代理或施工单位,以收取高额代理费用或保证金。目前,阜阳市范围内暂未核准或转报一例微风发电项目。所有声称已获取政府相关许可的微风发电项目均属于虚假信息,请您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微风发电项目的声明

近期,有群众反映有公司打着微风发电项目的名义,与我县个别镇村、企业洽谈微风发电项目开发,并收取代理费用或保证金。

在此郑重声明,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规定:“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新建公共电源风电站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设区的市政府核准。”县级及以下机关没有风电项目核准权限。

特别提醒广大群众,目前涡阳县范围内暂未核准或转报一例微风发电项目。所有声称已获取政府相关许可的微风发电项目均属于虚假信息,请您提高警惕,强化风险意识,实施项目前一定向相关部门或属地政府咨询核实,谨防上当受骗。如已造成损失,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涡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9日

无为市泉塘镇

关于泉塘镇“微风发电项目”的郑重声明

近期,安徽省内、省外部分地区出现多起因交付“微风发电项目”施工保证金等而引起的工程纠纷,导致已有个人(企业)受到经济损失并且公安机关已经介入。

在此郑重声明,泉塘镇“微风发电项目”在无为市发改委备案名称为“新科技创新项目”,属于科技类试点项目,不属于风力发电新能源项目,投资该项目的企业未取得省级政府主管部门关于建设风力发电站的核准。

在此特别提醒有投资意愿“微风发电”相关项目的个人(企业):一需注意在投资警惕收取高额代理费用或保证金的情况;二要注意该类型项目目前尚无准确数据来佐证可行性和收益情况。

如需了解泉塘镇“新科技创新项目”相关情况,请联系咨询泉塘镇人民政府0553-6960001。

泉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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