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细化实化全面推进美丽山东建设的政策措施,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修订了《美丽山东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严控煤炭消费增长。
细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提出针对性控煤措施,确保完成到2025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煤炭消费量比2020年下降10%左右的要求。
坚持“先立后破”,充分挖掘现有大型煤电机组供热潜力替代,有序推进低效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优化电力结构,提高煤炭利用效率。
加快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压减散煤消费,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通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因地制宜成片推进清洁取暖,加大散煤替代力度,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逐步推进山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
建设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统筹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与新能源开发。
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或提标改造,火电、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和燃煤锅炉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着力推动产业低碳发展,深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以钢铁、有色、建材、化工领域为重点,控制产业过程碳排放,加大短流程炼钢工艺推广。
统筹推进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稳妥推进地炼产能整合转移,加大短流程炼钢工艺推广,大幅减少独立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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