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质量监督局获悉,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将从9月初至10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节约能源法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本次行动将和省经贸委联合开展。
此次行动将重点对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明令淘汰产品和设备、高耗能锅炉特种设备以及能源计量器等产品进行检查和取缔;将重点检查已实施能源效率标示管理产品和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名单的节能认证产品的生产单位以及销售企业,包括水泥、钢材、电石等列入全省126家重点耗能企业。
在本次行动中,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重点针对八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一是用能产品是否执行了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二是是否使用了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以及生产工艺;三是检查能源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的情况;四是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是否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五是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节能认证产品是否符合相关认证要求;六是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高耗能产品是否获得生产许可证;七是高耗能的锅炉等特种设备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证范围制造情况;最后是高耗能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企业的锅炉是不是由有许可证的单位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