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石家庄市大气环境质量三年大变样工作实施方案》,多措并举、综合整治,努力实现省会大气环境质量根本改善,到2010年,力争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3项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年均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达到310天。
11月底前完成30万户居民用户天然气置换
大力发展清洁燃料,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在2008年11月底前完成省会城区30万户居民用户和15家工业用户、345家公福用户的天然气置换管道煤气工作。届时,省会主城区年可减少用煤量147万吨。
调整城市供热布局,大力发展集中供热。2008年11月15日,确保南郊热电厂一期工程建成投运。根据热源建设情况,拆除市区石环公路内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分散燃煤锅炉115台以上。
2009年10月底前,所有县(市、区)完成辖区内分散燃煤锅炉治理,达到《石家庄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0多家重点监控企业搬迁启动
全面启动搬迁市区40多家重点监控企业。2008年搬迁河北白沙烟草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2009年搬迁石家庄市油漆厂等5家企业;2010年搬迁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31家企业。
严把五大基地准入门槛,选择技术含量高、污染程度小的企业,并严格要求企业治污设施与生产设施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从起步就做好企业的环境保护,尽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轻对主城区的污染物传输。
年内取缔113家“小建材”
2008年,井陉、平山等6县(市、区)年内拆除水泥机立窑18座。取缔井陉县、平山县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石灰、钙镁、灰粉厂等建材企业113家。鹿泉市在今年拆除25座水泥机立窑的基础上,力争再拆除10座水泥机立窑。
2009年,全市拆除所有水泥机立窑69座。力争2009年12月底前,将鹿泉市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粉磨站全部关停取缔。
年内95%以上的出租车使用天然气
2008年,完成环保检测网络建设,实现市环保局与市交管局联网,实现车辆信息和检测信息资源共享。2010年,全市全面展开机动车环保检测,市区内机动车环保检测率达到80%以上。
年内完成市区95%以上的出租车燃用天然气,市区33%以上的公交车改烧天然气。更新的出租车和公交车必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