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是考量一个城市主要污染物最重要的两项指标。记者昨天从合肥市环保局获悉,经国家环保总局核定,合肥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削减能力,居全省其他地市之首,其中二氧化硫的减排量更是超出其余16个城市之和。
化学需氧量指的是水中的有机物分解时消耗的氧气量,二氧化硫则是小锅炉、火力发电厂等排放的主要废气物,严重时可以引起酸雨。2007年,合肥的这两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减排量分别达到1300吨和2000吨,远远高于全省其他城市,其中二氧化硫的减排量更是超出了其余16个市之和。这是合肥市环保史上的重大突破。
在合肥市环保局监察室,记者留意到,室内监控屏幕上显示有部分重点企业的排污口。监察人员告诉记者,全市共安装有89个监控装置,将67家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尽收眼底。“只要企业排污一超标,屏幕就会亮红灯,我们就会立即赶到该企业制止其超排污行为。”这种24小时监控的方式有效推进了污染减排工作。
此外,合肥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7年全年,合肥达到空气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00天,其中一级标准的天数为34天,在华东地区的内陆城市中位列前三甲。另外,合肥市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经做到无排污口,二级保护区的排污口也被重点整治。合肥市的饮用水源已达到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