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电 2月1日,忻州市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人民发布关于春节、元宵节期间严禁燃烧旺火的通告:环保执法人员将对市区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有燃烧旺火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进行处罚。忻州市人民政府向市民表明,这一举措旨在为了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城区大气环境,巩固大气治理专项行动成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去年忻州下大力气淘汰落后产能,初步测算减少生产总值24亿元,减少财政收入4.8亿元。开展了城市集中供暖、污水处理、天然气入市、空气监测等4项基础工程,组织了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非法排污和超标排污行为进行了限期治理,年内减排二氧化硫2900吨,减排化学需氧量2600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市区共拆除燃煤大灶1278家、茶炉94台、燃煤小铁炉856个,治理采暖锅炉793台次、堆煤场地456家,市区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6天,较2006年增加96天,超省定任务86天。今年忻州市全市经济工作会上,市政府表态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削减3.6%,二氧化硫排放削减4.5%,市区大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力争巩固在316天以上,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6%。今年市级财政将投入1个亿,大力度推进蓝天碧水工程。重点要抓好污水处理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治理好高速公路、重要河流沿线及旅游景区的大气污染和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