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前,北京将对4千多万平米的非节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由于安全和能耗问题,旧城区文物保护的四合院墙体,将考虑采用内保温或不改造。昨日市建委发布文件透露。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对住宅原为公产房,原产权单位有一定经济实力,而住户有强烈改造愿望的,将优先支持由原产权单位组织并投资进行节能改造和采暖系统平衡调节。对个体锅炉房或区域锅炉房供热的住宅,住户有强烈改造愿望的,优先支持锅炉房产权单位组织并投资进行住宅节能改造和采暖系统平衡调节。
此外,针对老城区住宅保温条件较差,实行采暖“煤改电”后电耗很高的现状,《北京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指出,对确定长期保留的老城区四合院、平房,在结构安全的情况下,鼓励进行墙体、外门窗节能改造和使用可再生能源进行建筑采暖,其中对文物保护的四合院墙体可考虑采用内保温或不改造。
据悉,此次节能改造将由产权单位、业主、财政分担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