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京打工的龚某因煤气中毒死于出租房内,其家属将房主赵某告上法院后,昨天,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赵某对于龚某的死应承担70%的责任,判决其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20余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1万元。
龚某租住在位于朝阳区孙河乡某村的一间房屋内。3月8日上午,龚某被发现死于出租房内。经司法鉴定所鉴定,龚某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同时,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治安支队重大责任事故组认定,房主赵某提供给龚某使用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由于锅炉燃烧不充分产生了大量的一氧化碳气体,并通过墙体的缝隙进入到龚某居住的房间,导致龚某死亡。对此孙河派出所对赵某进行了行政处罚。事后,李某等四名家属将赵某告上法院,索赔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