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安排,从2007年开始,榆林城区将用3年时间集中治理大气污染,逐步实现天蓝、水绿、城靓,使人居环境舒适优美。
9月17日,榆林市环保局向榆林城区132家单位发放了燃煤锅炉整改任务书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对榆林城区燃煤锅炉限期整改的通告》,要求需要整改的单位限期实施整改。通告要求:一是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的大范围内,燃煤锅炉一律拆除,纳入集中供热系统;二是城区内榆阳路以北,迎宾大道以北,榆溪河以东,东城墙以西的区域内,燃煤锅炉全部改造为天然气锅炉;三是以上区域外,燃煤机械锅炉必须加装高效除尘装置,经市环保局验收后方可使用,其他燃煤锅炉禁止使用烟煤,可以使用环保部门认定的无烟煤、兰炭和型煤;四是锅炉整改工作必须于2007年11月1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