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7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同时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中的节能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企业,财政将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形成1吨标煤节约能力,东部奖励200元,中西部奖励250元。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日前联合印发的《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范围内的企业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新机制,按改造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给予奖励,多节能,多奖励。
据介绍,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70亿元用于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财政部有关人士透露,为保证《办法》全面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还将制定一系列基础性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节能新机制。
这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包括: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