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十一五期间将采取6条措施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其中重要的两条是:
(1)改善能源结构,使用清洁能源。对重点工业区和重点企业的燃煤锅炉推广使用型煤、清洁煤或低硫低灰分煤种,禁止销售和燃用含硫份超过1%的煤炭及制品,加快含硫份不超过0.6%优质煤炭的推广;扩大清洁能源如液化气、电能、太阳能、天然气在能源消耗中的比例加大农村沼气的使用。
(2)取缔小型燃煤锅炉,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对市区、307国道和高速公路两侧企业的锅炉和炉窑进一步治理,其中1吨以下冒黑烟的立式燃煤锅炉一律予以拆除,其余不达标的锅炉进行改造,改造无效的全部拆除,并加大对锅炉冒黑烟的查处力度,增加巡查频次。继续实施集中供热建设工程,逐步取缔小型燃煤采暖锅炉,集中供热锅炉全部安装高效静电除尘器或布袋除尘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