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节能监察总队今年将在全省开展3次节能专项监察,分别针对中小企业燃煤工业锅炉和中小型配电变压器情况,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和政府机关建筑设施依法用能、节约用电情况,及千户重点用能企业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执行节能标准规范和新上大型耗能设备能效情况。
山东省节能监察总队是在原山东省能源利用监测中心的基础上成立的,其主要职责是,受山东省经贸委委托,负责对全省用能单位执行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全省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对发现被监察单位有违法行为或者有违反节能规定行为的,山东省节能监察总队可以依法进行处罚并限期整改,下达节能监察意见书或节能监察建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