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海港区环保局获悉,按照《秦皇岛市政府关于下达2007年度环境污染限期治理计划的通知》要求,今年列入海港区限期治理工作的单位共36家,废水限期治理单位4家,限期治理餐饮企业7家,锅炉烟尘治理单位8家,限期取缔1吨/小时以下小锅炉17家。
据介绍,为便于与企业更好地沟通,海港区环保局将分批召开限期治理单位调度会,及时了解限期治理工作的进展,帮助各限期治理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限期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秦皇岛市政府将组织环保等部门对限期治理计划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采取关闭、取缔等措施,依法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