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烟道漏气,值班人员代某及其妻子双双被一氧化碳熏死在值班室。随后,死者家属将造成该事故的百业兴等4家单位告上江北区法院。昨日,江北区法院一审判决4被告赔偿10万余元。
死者家属诉称,2005年1月17日上午11时30分,在江北区百业兴大厦内,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的50余岁的值班人员代某、妻子王某仍在收发室床上“酣睡”,大家觉得不对劲,想推醒他们,没想两人身体已僵硬,遂立即报警。
法院审理查明,事故发生后,江北区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了事故调查组。调查发现,2005年1月16日——1月17日,重庆汇通制冷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正在百业兴大厦内,对安装的2台锅炉进行调试。调试锅炉在负荷波动时,天然气发生不完全燃烧,产生含有一氧化碳的废气。由于百业兴大厦9楼有2个未封闭的洞口,且10楼和11楼处被堵塞,锅炉废气经市地方志办公室排出,造成该区域内一氧化碳超过国家标准20倍,导致代某、王某一氧化碳中毒而死。
法院认为,4被告不同程度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遂判决汇通公司赔偿7万多元,百业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赔偿1.8万余元,另外两公司赔偿3万多元。
来源: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