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黎托乡作为长沙市的主要入城口之一,已经市政府同意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禁燃区”内已建成的额定每小时蒸发4吨以下(含4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在2010年7月31日前,一律改烧清洁燃料,机场高速、京珠高速两厢1000米范围内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炉灶等燃煤设施,必须于2008年12月底前全部改用轻质柴油、天然气或其他清洁能源;“禁燃区”原有燃煤设施在未改烧清洁能源前,1吨以上(含1吨/小时)的燃煤锅炉须使用含硫量小于1%、含灰分量小于20%的低硫低灰粉煤,1吨以下的锅炉必须使用含硫量小于1%、含挥发分量小于8%的低硫低挥发无烟煤,并在今年年底之前确保排放的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