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环保局了解到,为实现200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目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近日制定自治区2007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据了解,方案对二氧化硫减排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今年关停50台小火电机组,容量为100.2万千瓦;确保已建脱硫机组的正常稳定运行,发挥脱硫效益;今年安排15台装机容量562万千瓦机组和两个热电厂6台锅炉的脱硫建设工程;新建电厂脱硫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通过168小时运行测试,经脱硫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机组方可投入运行。
方案也对化学需氧量减排提出了具体实施要求,确保已有城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稳定运行;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今年11个污水处理项目投入运行;化工、造纸、制药、发酵、印染、纺织、酿造、食品加工等企业要依法实行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中水回用率,减少生产废水直接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