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是奥运筹备决战之年,也是落实“十一五”规划、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完成年度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绿色奥运的目标要求,以转变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依靠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政策激励、监察约束的作用;依靠资金投入,集中安排一批节能减排的重大项目;依靠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意识,紧抓机遇,乘势而上,狠抓落实,确保实现年度目标。
2007年,要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5%、单位GDP水耗下降5%、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下降3%、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下降10%。
二、实施十大工程
(一)产业结构调整工程。继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全年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70%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26%以上。
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抓住国际服务业转移的契机,促进国内外服务业要素进京,支持服务业关键领域和新兴行业发展,出台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发展金融产业,吸引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落户北京;制定发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着力抓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的落实;加快发展信息、商务、会展、旅游、体育、物流等服务业。
促进高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发展。完善软件、移动通信、生物医药和数字内容等产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关村工程技术创新基地建设;重点推进中芯国际第二条生产线、康宁玻璃、现代汽车第二生产厂区、奔驰汽车、首钢冷轧等项目建设。
积极推动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发展。落实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的各项政策,逐步形成创新型产业集群;继续提升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资源集约利用能力,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建设实施;加快金融街、商务中心区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发展配套服务产业;促进临空经济区、奥林匹克中心区内部资源整合。
加快退出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行业。按计划推进首钢压产400万吨和东方石化公司所属化二股份公司、有机化工厂实施停产搬迁;制定本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开展京丰热电厂“上大压小”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小煤矿整顿关闭步伐,按国家有关规定关闭16种小煤矿。
(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工程。结合奥运场馆建设,在运动员村进行零能耗建筑试点,在国家游泳馆实施节能新光源照明,推进利用热回收技术回收空调系统排风中的废热、冷却水循环使用、膜处理污水等示范项目;加快50辆纯电动汽车研制,基本具备在奥运村使用的条件;实施100台燃气锅炉利用环境温度补偿、烟气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改造工程;推广应用各种燃油节约和替代技术,积极推广混合动力、清洁能源汽车技术应用于公共交通;重点推广余热余压利用、蓄冰制冷、新型建材、烟气脱硫脱氮、粉尘回收与资源化、城市供水管网的检漏和防渗等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制定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的财税、价格等政策。
(三)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实现市区两级政府机关节能6%。总结10家政府机构计量改造经验,全面完成54家政府机构计量改造;启动20至30家政府机构的节能试点改造;制定政府机构节能指导意见,逐步开展办公楼围护结构、空调、采暖、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办公设备节能,办公区域逐步推行绿色照明,区县开展政府机关能耗调查。
(四)大型公建节能工程。严控源头能耗增长,对建筑面积在2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20万(含)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及其他年耗能2000吨(含)标准煤以上的新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化对建设工程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监督;组织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专项实施方案,建立全市2007年至2010年既有建筑改造的项目库;优化供热结构,对城八区单位锅炉供热面积低的供热设施进行整合,对旧有供热管网设施更新改造;继续推进热计量价格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开展10家医院和30家宾馆饭店的节能改造。
(五)高耗能行业节能工程。如期完成太阳宫、郑常庄燃气热电厂建设;落实50家高耗能企业节能目标分解工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重点推进50家高耗能企业能源审计及1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技术改造;建设工业重点用能大户在线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落实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成30家重点排污企业和高耗能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在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培养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开展服务业清洁生产审核试点。
(六)绿色照明工程。推广高效照明设备20万套,在全市所有敬老院、孤儿院等社会福利事业机构和部分医院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做好市属高校绿色照明改造的前期调研;继续通过政府采购,引导高效照明光源的推广使用。
(七)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确保北京官厅风力发电场(一期)5万千瓦工程年底建成发电;新建15个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村;依托北京太阳能产业联盟,促进太阳能技术和设备的产业化发展,推广与建筑结合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完成国家体育馆100千瓦并网光伏电站示范工程;实施800户农民节能住宅示范,在农村地区安装太阳能路灯3.5万盏;重点开展延庆、怀柔、房山等区县生物质能利用的试点工作,着力推进1至2个生物质能产业化项目、10个大型秸秆气化站、15个大中型沼气池的建设;完成奥运村再生水热泵冷热源项目。
(八)水资源和土地资源节约工程。严格实施计划用水定额管理,加大监管力度;继续推广节水模式,普及节水器具;扩大工业、农业、环境利用再生水,年利用再生水4.8亿立方米,中心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重点完成北小河、怀柔、平谷再生水厂建设,开工建设卢沟桥、小红门、顺义、门头沟、昌平等再生水厂;结合绿化建设推动硬化改透水铺装、雨洪水蓄滞等工程;大力开展农业综合节水工作,建设节水农田6667公顷,发展再生水灌溉6667公顷;继续对洗浴、洗车、纯净水等高耗水行业实行差别水价政策;出台实施农业用水水资源费征收方案。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计划,严控新增建设用地,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以供应引导需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征地审批工作,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鼓励新农村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适度集中;有计划地系统研究和修订本市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探索实施建设项目用地标准的管理,集约利用开发区土地;开展污染土壤修复示范应用。
(九)资源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贯彻落实国家《“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本市配套实施细则。
进一步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络,加强对电子废弃物回收企业的规范管理,利用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有偿回收居民废旧家电,行政事业单位的电子废弃物无偿交付指定企业处理,在销售环节开展以旧换新业务,政府对电子废弃物处理企业给予适当补偿;建设完成电子废弃物处置、废旧轮胎和废塑料再利用示范项目;加快危险废物中心建设,年底具备接收、处理危险废物的条件;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继续推进京煤集团煤矸石的综合利用,再消纳首钢公司的卢沟桥堆积钢渣100万吨。
本市城八区和郊区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7%和60%。建成高安屯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阿苏卫综合处理厂,加快推进南宫、六里屯、阿苏卫等3个焚烧厂和董村综合处理厂的建设;推广宣武区经验,全面开展城四区密闭式清洁站垃圾分类改造;执行生活垃圾处理经济补偿制度,研究调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方式;石景山、高井、太阳宫、郑常庄等热电厂用再生水或中水替代地表水源。
确定1至2个区县、2至3个园区、10至15家企业作为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指导其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污染减排与环境建设工程。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以上天数达到67%。落实市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签订的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研究制定北京2008年奥运会空气质量保障方案;完成中心城1105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改造;完成东城区、西城区各1万户平房“煤改电”工程;推进高井等五大燃煤电厂脱硝工程;组织淘汰更新老旧公交车2580辆、出租汽车5000辆,开展市属行政事业单位“黄标车”淘汰和治理;推进1000座加油站、1200辆油罐车、部分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加强施工工地管理,提高城市道路的机械化清扫保洁水平,实现市区城市道路机扫率和洒水率均达到95%,郊区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60%,控制扬尘污染。
城八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2%,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51.6%。加大对密云、官厅水源地的保护力度;完成六环路以内城市骨干水系治理,全面完成清河二期、北环水系等河道治理工程;加快五里坨、东坝、垡头等5座污水处理厂建设;继续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重要地表水源区生态建设、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推进310平方公里小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移民,启动4个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生态建设工程。启动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环”建设,完成环城郊野公园绿地建设15处。
三、夯实三项基础
(一)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出台本市加强能源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完善生产和居民生活能源消费统计制度,加强相关能源供应部门的统计工作;完善全市和分区县能耗、水耗公报制度,修订季度能源消费量的计算方法,实行分区县单位GDP水耗的季度公报制度,建立分行业能耗的年度公报制度;结合全国建筑物能耗统计的试点工作,研究制订建筑物能耗统计制度,适时开展大型公共建筑物能耗调查;开展污染源普查;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的统计方法。
(二)加强分类计量体系建设。制定发布本市加强能源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督促300家重点耗能单位做好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工作;总结电、热计量改造试点工程经验,加快分类计量体系建设;研究分类计量管理办法,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三)建立信息监测平台。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测,力争实现对50家政府机构和50家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在线监测;继续完善能源和水资源统计监测制度;整合现有能源、水资源、环保统计信息资源,研究建立全市统一的能源消耗、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共享和监测平台;研究建设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监测信息平台。
四、完善六大保障体系
(一)法规政策体系。做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修订前期准备;出台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开展《可再生能源法》地方实施办法立法调研工作,研究制定鼓励太阳能利用的专项政策措施;发挥价格杠杆调控作用,加大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实施力度,研究天然气等超定额用能加价制度,按照2007年价格调控计划,适时调整资源类产品价格,逐步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家有关财税政策,制定本市促进节能环保的具体支持办法;研究制定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生活垃圾收费办法;研究起草北京市供热管理办法,制定供热价格改革与调整方案;建立土地计划执行的奖惩制度,加大对区县的考评力度;研究制定推进北京市清洁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争取年内出台清洁生产验收办法、清洁生产资金使用办法;组织编制本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规划;研究建立节能专项资金,加大节能环保投入;研究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实施排污收费制度改革。
(二)指标标准体系。出台公共建筑能耗定额指导意见、北京工业能耗水耗指导指标;修订北京市单位产品能耗定额、北京市重点耗能设备能耗限额;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政府机构节能诊断实施指南、本市公共建筑节能检测评估标准;进一步完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集中供热锅炉房和管网系统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制定公共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技术规程;研究编制公共建筑空调采暖室内温度节能监测、生物质固硫型煤、太阳能光伏室外照明装置等地方标准;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引导消费者购买使用高效节能产品。
(三)评价考核体系。落实目标责任制度,将“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按年度、区县、重点耗能单位进行分解,与各区县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重点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与各区县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出台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在项目审批、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及竣工备案等环节实施全过程节能监管,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研究制定节能评价考核办法;制定生态工业园标准和评价指标。
(四)监督执法体系。组建节能监察大队,根据《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工作;强化环境监察能力和应急机制建设,加大环境污染执法检查力度。
(五)市场服务体系。培育专业服务市场和中介体系,研究推进节能环保服务产业发展;在公共建筑领域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制定节能服务机构选聘办法,搭建节能服务机构平台,推荐一批节能服务机构;研究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
(六)宣传教育体系。办好2007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继续推进节能医生进家庭、节能教育进校园、节能宣传进社区等系列活动;编制出版循环经济知识系列读本,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到本市教育培训体系;制作“北京节能减排在行动”专题系列片;加强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做好宣传培训、技术推广、信息咨询、统计分析等工作;利用各种媒体资源,进行贯穿全年、受众面广的宣传教育,表彰、奖励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弘扬“节约也是发展”的先进文化理念;继续组织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活动,启动“市民建言献策,共谋首都环保”活动,支持社团组织开展“少开一天车”、政府机构开展“节能日”等公益活动,充分调动市民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