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至11月30日,我市将对烟尘控制区和沪宁高速公路、新老312国道、122省道、241省道、338省道、340省道干线可视范围内的燃煤锅(窑)炉烟尘和二氧化硫开展集中整治,以落实“十一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切实改善大气环境。昨天,我市对这一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协调。市领导王常生、金国平出席会议。
据调查,我市烟尘控制区1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有39台,其中集中供热8台;1蒸吨以下锅炉126台,懒汉锅炉59台。根据有关整治要求,我市严禁所有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和个人燃烧产生恶臭气体和大气污染的化工下脚料、废旧橡胶、木材、木屑以及树皮等物质。在烟尘控制区范围内,凡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燃煤锅炉一律实行集中供热,现有锅炉自行拆除或停止使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对仍使用的燃煤锅炉一律实施烟气脱硫,并确保烟尘和二氧化硫的排放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总量要求。在非烟尘控制区的国省干道、高速公路可视范围内,1蒸吨以上燃煤锅炉一律实施烟气脱硫;1蒸吨以下的一律使用白煤(含硫量低于0.5%),并确保烟尘和二氧化硫达标排放。对无证无照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使用。据悉,通过推广清洁能源和实施烟气脱硫,我市一年可节省燃煤2.5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00吨。
市长王常生指出,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当前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向环境优化增长方向转变。他要求相关部门加强调研,细化方案,严格分类指导,该取缔的要取缔,该保留的要从源头开始,按照达标要求制定好标准,同时加大奖励政策的扶持,鼓励一些经营户转产,做到取缔一批、整改一批、转产一批。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典型引路,形成浓厚氛围,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副市长金国平主持会议,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 (赵瑾 蒋须俊)
来源:丹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