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 魏健)记者从3月30日召开的县锅炉烟气脱硫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深入推进生态县建设,消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完成“十一五”消减任务的年度指标,县环保部门对27家企业(单位)下达了锅炉烟气脱硫整改的通知(详见本版)。
这次整治的范围是2007年拥有4吨(含)及以上燃煤锅炉的企业。县环保部门要求未安装脱硫设施,或已经安装但未达到要求的企业(单位)迅速进行整改,烟气脱硫率要达到50%以上,并通过环保部门竣工验收。企业(单位)无环保审批手续的,要补办,同时需提交燃煤锅炉的烟气脱硫治理或整改方案,并完成脱硫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县环保部门要求这27家企业(单位)在今年10月20日前完成治理任务并申请环保竣工验收。对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环保部门将进行适当奖励和补助。逾期不能完成的,将按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又讯县环保部门近日还公布了2007年首批污染整治企业(单位)名单(详见本版)。要求这些企业在今年5月30日前通过整改或治理措施的落实,使企业(单位)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并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