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宁省锦州市是以煤烟型大气污染为主的城市。近年来,锦州市城区的空气环境质量不断好转,主要得益于锦州市不断加大以拆锅炉、拔烟囱为重点的烟尘治理工作力度。日前,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传来消息,2006年,锦州市实现了323个“蓝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了88.5%,二级以上天数比上年增加了6天,创近年来最好纪录。
锦州市环保局通过采取强化执法和补贴鼓励相结合的手段,使烟尘治理工作显见成效。一方面,加强对全市锅炉的烟尘排放的监督管理,对市内所有锅炉进行登记、建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在取暖期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1吨以下手烧炉提出改烧清洁燃料的要求,明令禁止原煤散烧;同时建立定期巡察制度,特别加强了对城市出入口、高速公路等敏感地带的检查。
另一方面,为鼓励分散取暖单位拆锅炉、拔烟囱的积极性,推进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锦州市财政局、环保局专门拨出了50万元环保补助资金,按照“拆前申请,拆完补贴”的原则,对实施拆除的单位给予相应的补助。据统计,2006年,全市共拆除36家单位的60台锅炉、69根烟囱,实现年节煤9.8万多吨,削减二氧化硫1569吨,氮氧化物1049吨,一氧化碳9064吨,烟尘1088吨,带来显著的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