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张军、彭岚报道:昨悉,武汉市将在城区内,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控制区。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停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据介绍,设定的禁燃区和控制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禁燃区内现有的这些设施(用于
城市集中供热锅炉的除外),应进行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并在3年内完成;控制区内,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必须采取除尘和脱硫措施,确保排污达标。
??武汉市所限制的高污染燃料,包括煤、重油,以及各种可燃废物、树木、秸秆、锯末等。此外,还包括排放硫含量超标的固硫型煤、柴油、煤油。
??武汉市环保局称,目前武汉市能源结构仍以燃煤为主,对大气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此次划定的禁燃区(大致在三环线内),目前有各类锅炉1300多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