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锅炉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超标,今日,大唐集团太原第二热电厂被环保部门处以10万元经济处罚。这是太原市环保局依据自身权限,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执行的最高限额的经济处罚。
据介绍,8月16日,太原市环保局对大唐集团太原第二热电厂锅炉污染物排放进行了实时监测,结果显示,该厂3号到8号锅炉排放的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标,其中一台锅炉排放二氧化硫的浓度达国家排放标准的2倍。太原市环保局对其执行最高限额的经济处罚,这在近几年并不多见。
从8月7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以来,环保部门共对15起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执行了经济处罚,其中大唐集团太原第二热电厂是被经济处罚金额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