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9月11日讯(记者洪宝光)记者今天从海口市节水办获悉,今年该市将开展节水型企业(社区、单位)和节水先进工作者活动,从而推进节水型城市的创建,但有8种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这8种情形是:生活用水有包费制的;供汽锅炉冷凝水不回收的;间接冷却水有直排的;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的;单位产品取水量或万元产值取水量高出全国先进水平50%以上的;未按有关规定擅自开采城市地下水的;未按规定缴纳地下水资源费等有关费用的;本年度中累计5个月以上超计划用水的。
此次评选节水型企业活动由海口市政府举办,全市各单位都可参加。根据评选要求,9月30日前,各单位应向海口市节水办提出申报名单,10月下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统一验收。验收结束后,该市将举行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