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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严管火电厂环保建设

   2006-07-20 锅炉信息网锅炉信息网1180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重点火电脱硫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
日前,国家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重点火电脱硫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这是继2005年2月公布“两控区”内46家尚未启动脱硫工程的电厂之后,又下发通知,要求“两控区”“十五”计划内的重点火电脱硫项目必须在200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国家环保总局还出台了严格的验收标准并将对已建成的和新建的脱硫项目进行验收,对超标电厂实施严厉的处罚,坚决限产乃至停产。据预测,通过实施新标准,2020年我国火电厂SO2排放量可控制在784万吨之内。 据悉,在SO2得到初步控制之后,国家环保总局计划逐步开始烟气脱硝工作。相对于脱硫,烟气脱硝是控制火电污染排放的更高要求。国家环保总局表示,由于技术的特殊性,烟气脱硝装置必须与电厂建设同步进行。近年来由于国家对脱硫脱硝的提倡,刺激了国内此方面的科技研发,目前脱硫和脱硝正在向完全国产化迈进,并且有了实用先例。这预示着脱硫脱硝设备和技术的成本将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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