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西海商报
青海新闻网讯 6月23日,记者从西宁市实施“蓝天工程”暨推介环保供热锅炉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了进一步巩固西宁市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成果,缓解天然气供需矛盾,西宁市制定了推进“蓝天工程”实施方案。根据方案目标,西宁市将逐年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力争2010年以前,完成生产用燃煤锅炉的更新改造工作,使空气优良率达到85%。
据了解,西宁市自1999年以来,全面实施了“蓝天工程”,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优良率由2000年的30%上升到了2005年的83.84%,但目前西宁市“禁煤区”和“控煤区”内仍有120台、560蒸吨的燃煤锅炉和众多零散燃煤饮食摊点。为此,西宁市将继续大力推进“蓝天工程”的实施,发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镇供热采暖系统,力争今年空气优良率达到80%,到2010年空气优良率达到85%。
为保证推进“蓝天工程”方案顺利实施,有关部门将不断加快方案实施进度,力争2006年西宁市完成50家、100台、250蒸吨新建型煤锅炉的建设安装工作,完成50家污染较为严重的茶浴炉的改造工作;2007年至2008年,完成排放污染物不达标、冒黑烟采暖燃煤锅炉的更新改造。已停用或已报废的燃煤锅炉必须在每年8月30日前拆除完毕,需要进行适于型煤燃烧技术改造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改造,拆除后需进行改建的燃煤锅炉用户须于每年7月1日前办理各种手续,在9月30日前完成与城市热、气网的接轨。
(作者: 秉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