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拆除不用 百户居民受冻
青海新闻网讯 11月29日,记者在城中区经贸局见到,1台前年安装后已运行两年的供暖用燃气锅炉,在今年供暖前被拆除放置在院子里,等待法院的最后裁决。石坡街10号院的100来户居民却因此而为过冬犯愁,其中部分居民家的玻璃窗里已伸出了新的煤炉烟筒。
据悉,这些居民所住的楼房在竣工后,由房地产开发商一次性向原市手工业联社交付费用,进行搭车供暖,此后开发商再不承担锅炉维修改造的任何费用。在1998年前后,市手工业联社被撤销,负责的供暖、收费的事务被移交给城中区经贸局。
2003年,我市实施“煤改气”工程,在市政府的关心下,用财政专项资金按每蒸吨5?郾5万元的补助标准,对该局要安装的1台6蒸吨的燃气锅炉进行支持;市计委在工程批复中明确要求,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全体采暖户应该承担的锅炉其他建设费用还要91万余元,城中区经贸局实际只收取了4?郾2万元。
该局的局长刘居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两年的供暖他们是在背着沉重包袱的情况下运行的———因为安装天然气中,他们实在收不上钱而只能从财政专项拨款中挪出10万元,并另外筹集资金10万元才算通了“气”;当时欠燃气锅炉厂家的13?郾9万元货款,为今年的拆除锅炉埋下了“祸根”。
今年8月,锅炉厂家在讨不到欠款的情况下,将城中区经贸局诉上法庭。经调解,该局同意在今年11月20日前支付剩余货款及滞纳金、诉讼费用等共计19万余元。
锅炉就是在此背景下被城中区经贸局自行拆除的。刘居宾说,在目前还有30%的暖气费没收回来的情况下,他们知道除锅炉外再也没有其他“想头”了。该局等待法院最后的裁决,对锅炉的欠款要执行也只能对锅炉执行。
目前有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锅炉的欠款本来是13.9万元,经过两年多时间的拖欠并经过法庭调解,目前已经是19万余元了。而拆除后的锅炉放在院子里,只能一天天贬值。
在石坡街10号院记者现场采访了部分居民,并到为该院提供物业服务(不包括供暖)的广厦公司,采访了公司的王经理。他们一致的说法是:情况的确太复杂,供暖出现的问题有关各方都有责任。因为石坡街10号院的住户比较混杂,已经是一个事实上的大杂院,有的房子已经多次易主并被出租,收取包括取暖费在内的有关费用时,想找户主根本就找不到,部分住户欠费的问题是不争的事实。可是,城中区经贸局说不供暖就不供暖了,政府前期支持的锅炉(本体)就这样扔在院子里让它一天天贬值吗?
他们说,像石坡街10号这样的大杂院,在西宁市还有很多,在其中相当多的小区供暖企业已成功运作,城中区经贸局为其他搭车供暖的单位(居民)提供服务,的确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但除了拆除锅炉等待法院裁决、眼看着让居民挨冻,难道就不能寻找另外的解决办法吗? (作者: 崔永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