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纸业公司因违法使用已被明令禁止的燃煤锅炉,且拒不执行环保部门下达的停用通知,被环保部门依法处以罚款4.9万元的行政处罚。
这家环境违法企业是位于贵阳百花大道旁后坝路55号的贵州黄果树纸业有限公司。11月8日,贵阳市、云岩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纸业公司督察时,发现该企业的1台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仍在违法使用。据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介绍,根据规定,云岩、南明、花溪、小河、高新区等范围内6.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必须在2005年6月30日前改用清洁能源或停止使用。但贵州黄果树纸业有限公司仍在继续违法使用燃煤锅炉。经环保部门多次做工作,该公司同意进行改造并作出承诺,现该公司承诺的期限已到,燃煤锅炉仍继续违法使用。云岩区环保局遂对其下达了处罚决定书,罚款4.9万元,并责令其立即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