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运城市“蓝天行动”执法人员首次采取强制性措施,依法拆除了盐湖区文化馆、八一旅馆、三圣浴池的3座违法排污锅炉。
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全年二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达到200天以上,是今年我市“蓝天行动”的具体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市政府早在3月3日就制订了实施方案,提出了改变燃料结构,使用型煤、油、气等清洁能源,治理锅炉污染的具体要求。但是,上述3家单位仍然继续使用烟煤,直接排放不加处理的烟尘,污染大气环境,并拒不执行市环保局依据《中化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日,执法人员拆除了3家单位违法排污锅炉的烟囱和电机,将锅炉吊离原位。下一步,执法人员还将继续依法拆除市区内的违法排污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