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海淀区晋元庄社区的居民最近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小区物业贴出通知,要收取暖费。“太奇怪了,这大热的天,交哪门子取暖费啊?”一位居民不满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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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采访了海淀区晋元庄小区物业,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取暖费都是要提前筹集的,按照北京市规定,从5月1日至10月31日都可以征收取暖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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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随即联系到海淀区供暖办公室。供暖办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北京市政府1987年的141号文件规定,要求采暖用户从5月1日至10月31日之间缴纳供暖费用并一次缴清。所以说,供暖单位在这期间收纳供暖费用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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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暖办工作人员称,之所以将开缴日期定得如此靠前,是由于有些供暖锅炉是燃煤锅炉,需要提前储存燃煤,供暖设备也需要在非供暖季节进行必要的检修。而且,一直以来,在供暖费的收取上,都不是很顺利,将时间定得长一些也是一种迫不得已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