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北京市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供应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市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供应商
2. 招标对象:北京市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供应商名单(三家)
北京市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CEMS),用于对北京市尚未安装或需改造CEMS的20吨以上的燃煤锅炉的SO2、烟尘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连续自动监测与分析汇总,为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提供可靠依据。
3. 使用范围: 北京市60多家锅炉使用单位,约180台燃煤锅炉。
4.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关于合格投标人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有能力提供合格的货物,并能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3)所投标设备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保护产品认定证书,并具有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型式批准证书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4)投标人或本项目中合作伙伴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工程相同/相近设备2年以上的经验,在国内拥有5家以上良好运行的设备,且在北京市具有成功的案例,监测数据能与北京市环保局联网传输。
5.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05年8月10日起,每天8: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请登录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购买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加收100元。
8. 标前答疑:本项目采用书面的方式进行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期十六(16)天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5年8月3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开标地点: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3层第2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与北京市环保局网(www.bjepb.gov.cn)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张怀民,任新军
联系电话:010-88354433-323
传 真:010-88356017
电子信箱:Cama@sina.com
开户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1110-1-01-826-0012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