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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 能否成为热电联产的主力军

   2005-07-13 锅炉信息网锅炉信息网1410
核心提示:天然气,以洁净和节能取胜   2005年6月2日,我国第一台9FA重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浙江半山天然气发电工程1号机组提前成功并
天然气,以洁净和节能取胜   2005年6月2日,我国第一台9FA重型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浙江半山天然气发电工程1号机组提前成功并网发电。该工程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浙江省能源集团公司投资,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建设,是国家“西气东输”工程下游的最大发电项目,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该工程也是我国第一次引进世界重型燃机先进制造技术的项目。一期工程规模为3套39万千瓦燃气蒸气联合循环机组,装机容量共117万千瓦,总投资40亿元人民币。   该机组的并网发电,将对缓解杭州用电紧张形势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作为绿色电源的天然气发电机组与燃煤发电机组相比,具有良好的环境效应。目前,工程的其余两台机组也正在加紧安装之中。3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后,每年将耗用“西气”8亿立方米,发电47亿千瓦时,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53.5万千瓦,成为浙江电网主力发电厂之一。   王振铭,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热电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中国能源网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是我国首批从事热电联产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老专家。在6月10日结束的“城市天然气的合理应用和供应安全研讨会”上,他表示,从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看,利用天然气发电是十分必要的——   1.利用天然气发电有利于缓解环境保护的压力。天然气发电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仅为燃煤电厂的42%,氮氧化物的排放量还不到燃煤电厂的20%。   2.有利于优化和调整电源结构,逐步实现发电能源多元化。目前我国发电一次能源主要依赖于煤炭和水利资源,煤电约占70%,水电约占24%,核电尚处起步阶段,风能、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尚未大规模实现。   3.利用天然气发电有利于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我国电网峰谷差逐年加大,而燃气电站运行灵活,可用率高,机组启动快,适宜于在负荷中心附近建厂。   4.有利于缓解厂址资源日趋匮乏的矛盾、特别是负荷中心地区。与火电厂相比,燃气发电具有更环保、用水量少、占地面积小、对厂址外部条件的要求相对宽松等优势。   5.可与三峡向华东送电以及“西电东送”工程进行补偿运行。   据悉,到2020年,中国热电联产将达2亿千瓦,形成年节能2亿吨标准煤的能力,减少二氧化硫排放360万吨,减少氮氧化合排放13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800万吨。   随着城市天然气管线、管网的完善,分布式天然气热电联产成为最具发展潜力的能源市场,政府将出台鼓励政策和措施,积极开展示范项目的建设。   燃料结构的调整为发展小型燃机或内燃机的分布式能源(热电冷)系统提供新的机遇。热电联产的供电效率为24%~35%、联合循环供电效率可达45%~50%,发电效率远高于常规火力发电;而分散式电力供应模式的热电冷联产能源效率至少可达到85%,绝不是“机组小就不经济”。   燃气价格,热电联产的瓶颈   北京恩奈特分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陈斌介绍,我国城市消耗能源的80%是以热能的形式,主要集中在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空调等方面,其中80%为低品位的热能,只有20%为高品位热能。天然气是高品位能源,直接使用天然气获取低温热能——燃气锅炉方式,是不经济的,应采用能源梯级利用的方式,即热电冷联产。   热电冷三联供系统与传统能源供应方式不同,其本质是“能源需求侧管理,按需供能”,通过对用户实际负荷的分析,采用先进合理的能源技术,结合能源价格体系,为用户提供最佳的能源解决方案:完善的技术标准、评价体系和工程实施验收规范;相应的政策支持;合理的商务运作模式。   发展热电冷三联供系统可以带来以下好处:第一,每1千瓦三联供系统,可减少夏季电力负荷1.78千瓦,可以有效缓解夏季电力紧张;第二,缩小了天然气的峰谷差距,使供气更加稳定,节约大量运行费用。   据悉,2008年北京预计夏季峰值电负荷将达1300万千瓦时,电力投资约需482亿元。同时,由于冬季峰值与夏季谷值比例过大,为解决燃气调峰问题,还需建设30亿立方米的地下储气库,需投资约45亿元。   用天然气发电的最大瓶颈问题在于燃气价格。经测算,燃气价格在1.10元/立方米时,燃气发电竞争力较差;燃气价格为1.00元/立方米时,在不同的运行小时情况下,燃气发电仅比进口66万千瓦脱硫机组和35万千瓦机组的电价低;在燃气价格为0.90元/立方米时,在利用小时数小于4000小时,仅比国产60万千瓦不脱硫机组高,与其他机组相比电价具有明显优势。   但是,在我国绝大多数地区,都很难拿到在1.00元/立方米及以下的天然气价格。天然气发电在目前没有新的政策出台的情况下,在发电方面缺乏竞争力,无法与煤电的大机组竞争,很难发挥经济效益。   在北京,由于燃气价格为1.40元/立方米,上网电价高达0.5~0.55元/千瓦时,高于山西、内蒙古的燃煤电价(0.3~0.33元/千瓦时),需要政府补贴;此外,有人对于燃气发电表示反对,认为用100多亿元修建的陕甘宁进京天然气管道不能全给发电厂,应主要考虑其他工业用途和百姓生活。   热电企业如何突破困局   中国能源网执行副总裁韩晓平认为,热电企业要破解当前的困局,需要有组织、有目标、有分工、有步骤地采取一些联合行动——   首先,在竞价上网中力争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建立“能效优先”原则。   电力改革并没有因为全国拉闸限电而停顿,电监会一直在积极推动。目前全国电力待建和开工项目高达4亿千瓦,2006年底电力供应将可能缓解,2007年将可能出现全国性发电装机能力严重过剩的局面。在发电能力过剩的条件下,必然要实行“竞价上网”,热电厂完全不参加竞价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如何参加竞价大有学问。资源短缺催生了“循环经济”,“节能优先,效率为本”成为能源工业的新主题,作为热电联产是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最重要的技术形式,竞价的原则是不能牺牲节能效率,更不是为了电网企业创收,必须首先兼顾热电厂的节能优化,在首先满足节能的前提下再参加竞价。   其次,争取全国人大颁布支持热电联产的法律。   最近颁布的《可再生能源法》首次引用了国际上对清洁高效能源“强制收购”的立法原则,这在中国是一次重大突破。热电联产在发达国家都直接受到法律保护,其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符合能效标准的热电厂所发电力,电力公司必须全额收购——“效率强制收购”原则。   目前热电专业委员会正在推动在《电力法》修改中加入“热电联产”内容,但是这远远不能解决问题,虽然独立制定一部热电法律在中国不太现实,但是可以在一些可能的立法环节中制定一些更加保护热电联产的法律条文是存在可能性的。   目前,中国有《节能法》和《可再生能源法》以及《清洁生产法》,同时在修改《电力法》、《煤炭法》,建立循环经济的法律配套中存在着一个重要的盲区,就是如何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现在人大正在制定《循环经济法》,但《循环经济法》覆盖范围比较大,深度恐怕不够。应该说中国缺少一部《资源综合利用法》,这部法律可以代替目前执行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的36号文件,以及四部委局联合下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规定》的1268号文件等,从行政法规和规章提升到法律层面。   热电联产是一种对于供热进行资源综合利用的生产形式,提高供热系统的综合能源利用效率,完全可以列入其中,并争取获得与《可再生能源法》同等的法律权利,引用国际通行的“效率强制收购”原则。在市场经济社会,企业积极推动立法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可再生能源法》就是一些企业和组织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而实现的,与可再生能源行业相比,中国的热电行业规模大得多,企业数量、产值以及对社会的贡献都大得多。   第三,积极推动“电力直供”。   开放电力直供是解决电网垄断的关键,是《电力法》修改的核心内容。热电厂应该积极争取向热用户直供电,这不仅可以优化实现热电厂节能运行,也可以大量减少输变电损耗与中间浪费,是符合“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和循环经济的原则,也是科学利用能源的重要技术选择。由于热用户对于热和电的需求存在同步性,非常有利于热电厂合理、节能运行,发展热电联产的主要目的是提高供热锅炉的节能效率,增加对高品位能源的有效利用,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   出于这一目的,理所当然应该将电力优先满足热用户,用户可以在电价和热价中寻求经济平衡,使他们在节能中真正受益。这一能源利用原则在世界各国都是一致的,只是因为中国的电力垄断和计划经济体制将其扭曲了,用户的节能努力反而成了第三方的获利来源,参与节能工作的双方反而受制于第三方,这是中国可持续发展中一个必须改变的不和谐因素。节能工作应该遵循的原则是“谁投资,谁参与,谁获益”,而电力直供是可以落实这一原则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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