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银川市高污染燃料控制办法》的论证已经结束,该《办法》出台后,将使高污染燃煤小锅炉无处藏身。
据悉,该《办法》划定了银川市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和控制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并对限期拆除小锅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拒绝拆除锅炉的,可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在禁燃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在控燃区内,必须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同时,由银川市环保局起草的《银川市燃料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经专家论证并提交市政府研究。该方案对拆除小锅炉并入集中供热管网等提出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将对小锅炉拆除工作产生积极推动作用。今年,环保局将对机关、学校等公用设施实施“煤改气”,并拆除60台小锅炉。目前,已对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小锅炉制定了拆除计划,并与房管局一起对拟接入集中供热单位的供热能力进行调查。5月份下发了第一批限期拆除通知,要求拆除小锅炉的单位,并入附近集中供热锅炉房。第二批拆除名单也将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