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范围内的99台燃煤锅炉在7月1日前由各企业自行拆除,若7月1日后还未拆除的,执法部门将强制拆除。这是6月20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的。
为了遏制中心城区二氧化硫、酸雨、降尘污染的恶化趋势,市政府于今年1月1日出台了《关于在中心城区建立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通告》,规定我市中心城区的东南西北城四个街道建成区及南岸东区建成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这项旨在控制中心城区燃煤污染,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得到了市民的广泛拥护。近日,为加大整改力度,市环保局要求各企业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的99台燃煤锅炉于7月1日前自行拆除,拆除的锅炉可自行处理,若7月1日后还未拆除,执法部门将强制拆除,并没收其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