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保局公布了《第一批拆除自备燃煤锅炉单位名单》。列入第一批拆除名单的共有31家单位的40台自备燃煤锅炉,从而打响了今年治理空气污染的又一个重大战役。
据市环保局有关人士介绍,此次制定拆除自备燃煤锅炉的标准,是以《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石家庄市2005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据,凡在集中供热管
网覆盖范围内,集中供热能力能够达到,且具备参加供热条件的单位一律参加集中供热,限期拆除自备采暖锅炉;凡在市区、高新区范围内的1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
按照进度安排,拆除锅炉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责任部门发出限期拆除锅炉通知书,动员拆炉单位自动拆除。6月3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被列入拆除名单的单位,在期限内主动拆除自备燃煤锅炉;未列入拆除名单的单位,如具备拆炉条件,应主动拆除自备燃煤锅炉;在集中供热区域范围内具备供热能力的部队单位要积极参加集中供热,做好锅炉拆除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第三阶段,对全市的拆炉工作进行验收、考核和总结。10月31日前完成。
另悉,第二批拆除自备燃煤锅炉单位名单正在拟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