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山西视窗05年5月16日电 为防治大气污染,实现年内二级以上空气质量天数突破240天、三项主要污染物平均下降15%的目标,太原市决定新建8平方公里无燃煤区,在全市范围内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燃料。为保证这一目标如期实现,太原市政府对各区燃料结构调整下达了最后期限。
从现在起到6月底前,新建无燃煤区范围内燃煤锅炉必须拆除,更新使用电、气、油、太阳能等清洁燃料或并入集中供热。同时,对于在市区范围内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燃煤锅炉,凡两吨及其以下的必须按期全部更新为电、气、油或型煤专用锅炉,两吨以上4吨以下(含4吨)的,必须按期改造为洁净型煤专用锅炉并加装脱硫除尘设施。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