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会武)为改善邢台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全年二级和优于二级天数260天以上的总目标,从昨日起,邢台市将利用3个月时间,拆除市内集中供热区域内118家单位的129台燃煤锅炉。
据悉,燃煤锅炉拆除本着自行拆除与强行拆除相结合原则,对逾期不拆除的单位,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强行拆除,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被强制拆除单位负责。
去年,该市共拆除燃煤锅炉46台,减少用煤2.8万吨,削减二氧化硫470吨,烟尘1710吨。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达到241天。但受地理因素影响,该市自净能力较差,今年截至5月10日,市区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仅80天。
( 稿件来源: 燕赵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