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日前在浙江省富阳市集中供热领导小组召开的专题会议上获悉,随着该市高桥、浙江三星、富春江环保等一批公用热电项目的陆续建成投运,富阳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从落实可持续发展观的高度,大力支持集中供热工作,确保热电项目充分发挥环保效益。
为确保公用热电项目集中供热工作的顺利进行,富阳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5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在公用热电项目覆盖范围内不能再审批和新上锅炉,新建项目一律实行集中供热;二是原有用热企业自备锅炉中,除经批准保留部分容量较大、设备状况较好的锅炉作为供热系统的调峰和备用外,其余锅炉在实行集中供热后3个月内拆除;三是对自动拆除锅炉、实行集中供热的企业,在安排有序用电时予以优先照顾;四是对自觉及时拆除锅炉的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以锅炉的大小、拆除时间的早晚和主动性程度给予一定经济补偿;五是对不按照要求拆除锅炉的企业,加强监测和监察,超标排污的,从严处罚,直至采取必要措施。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