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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3》发布!

   2023-10-17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2920
核心提示:《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3》从客观数据入手作简明入理分析,全面、客观、准确反映了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状况,分类提出了发展趋势、发展特点及对策建议,帮助行业更好认识和把握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脉络及规律,为政府规划决策、专家深化研究、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工作参考,对内蒙古自治区打造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具有重要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报告2023》(以下简称《报告2023》)是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的品牌和展示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成就的窗口,由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联合编写。《报告2023》涵盖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综述、发展形势、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及抽水蓄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新型储能、氢能、市场化并网消纳新能源项目、新能源开发布局与有序利用规划方案、政策要点、热点研究等13个篇章,从客观数据入手作简明入理分析,全面、客观、准确反映了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发展总体状况,分类提出了发展趋势、发展特点及对策建议,帮助行业更好认识和把握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脉络及规律,为政府规划决策、专家深化研究、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工作参考,对内蒙古自治区打造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具有重要意义。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持保大局、为大局,坚决扛起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重大政治责任,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综合考虑资源潜力、土地利用、电网架构、消纳增长、产业布局等基础条件,优化公网消纳、市场化消纳、外送消纳新能源开发布局和建设时序,开展新能源开发布局和有序利用规划研究,实现资源有序开发和最优利用,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机居全国第三位、发电量居全国第一位,能源结构更趋清洁,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装机容量占全自治区电力总装机容量的38.0%,全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21.3%。2022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实际完成值为24.5%,超出国家下达目标值2.6个百分点。

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38%

同比增长近13%

截至2022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各类电源总装机容量16915万千瓦,同比增长9.2%。其中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6423万千瓦,同比增长12.9%,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38.0%,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在可再生能源装机中,水电装机容量241万千瓦(含抽水蓄能120万千瓦),同比持平;风电装机容量4568万千瓦,同比增长14.3%;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568万千瓦,同比增长11.0%;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46万千瓦,同比增长21.1%。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近10%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类电源全口径总发电量64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8%。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378亿千瓦时,占比21.3%,同比增长9.9%。其中,水电发电量43亿千瓦时,同比降低30.6%;风电发电量10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太阳能发电量2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6%;生物质发电量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6.7%。

新能源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内蒙古自治区立足自身资源优势,多措并举加快推动全区绿色低碳发展。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立保障性并网、市场化并网等多元保障机制,稳步推动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开发利用,实施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同步推进燃煤电厂火电灵活性改造。全力推进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率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2030年新能源发电总量超过火电发电总量。

推进新能源项目“标准地”建设

为推动新能源项目降本增效,内蒙古自治区创新新能源开发模式,深化新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新能源项目“标准地”建设,引导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发挥新能源生态环境保护效益,包括土体供应标准化、新能源建设标准化、行政审批地方代办化、电网工程和配套储能设施同步化。

优先支持市场化并网消纳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加快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提升可再生能源开发水平和利用效率,广泛拓展新能源应用场景,优先支持全额自发自用和不占用电网调峰空间的市场化并网消纳项目。为多维度推进区内新能源开发建设,拓展新能源消纳空间,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了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等六类市场化并网消纳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并组织了项目申报工作,2022年共批复各类项目107个、总规模2178万千瓦。

1、风力发电方面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为572万千瓦,较2021年新增装机比例提升明显。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4568万千瓦,同比增长14.3%,约占全部电源累计装机容量的27.0%。分盟(市)看,内蒙古自治区风电装机主要集中在巴彦淖尔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和锡林郭勒盟6个盟(市),2022年底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均超过400万千瓦。

2、太阳能发电方面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发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为156万千瓦。截至2022年底,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558万千瓦(不含10万千瓦光热项目),同比增长11.1%,太阳能发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居全国第十二位,约占全部电源总装机容量的9.2%。分盟(市)看,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发电装机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市、包头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等7个盟(市),2022年底累计并网装机容量均超过100万千瓦。

3、常规水电及抽水蓄能方面

常规水电装机容量不变,发电量较2021年降低30.6%。已建投产抽水蓄能电站持续发挥作用,在建项目工程建设稳步推进,重点实施项目前期工作稳步开展。已建呼和浩特抽水蓄能电站(120万千瓦)在电力系统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事故备用,助力新能源消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2年全年累计发电量发电电量13.172亿kWh。芝瑞抽水蓄能电站、乌海抽水蓄能电站正在建设,美岱抽水蓄能电站、太阳沟抽水蓄能电站已完成预可研工作。

4、生物质能方面

发展稳步推进,可开发潜力大。截至2022年底,内蒙古自治区生物质发电累计并网装机46万千瓦,较2021年增长21.1%。农林生物质发电33.2万千瓦,垃圾焚烧发电12.6万千瓦,沼气发电0.29万千瓦,生物质能发电量折合成标准煤约为21.9万吨。

5、地热能方面

内蒙古自治区地热资源丰富,浅层地热能、水热型地热均有发现。浅层地热资源丰富,分布广泛,主要分布在河套平原、西辽河平原、阿拉善高原、鄂尔多斯高原和内蒙古北部高原。自治区水热型地热资源丰富,分布相对集中。水热型地热包括隆起山地对流型和沉积盆地型,隆起山地对流型地热田主要分布于大兴安岭西南边缘以及阴山东段、大兴安岭山地西部;沉积盆地型地热田主要分布于由呼包平原、临河盆地、鄂尔多斯盆地、乌海盆地组成的环鄂尔多斯盆地群,盆地规模大,热储层分布稳定,是自治区地热资源富集区,其规模均为中等至特大型地热田。

6、新型储能方面

内蒙古新型储能尚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22年底新型储能发展总规模58万千瓦,绝大部分为新能源项目配建磷酸铁锂电池储能,产业布局在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新建新能源电站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2h)配置储能,在电网末端、工业园区、供电中枢、能源基地等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提升系统运行灵活性。扶持培育储能产业集群,形成技术先进、竞争力强、规模体量大的储能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7、氢能方面

为加快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适应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不断迭代升级的发展大势,内蒙古自治区已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氢能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氢能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依托氢能产业发展已有基础,重点打造“一区、六基地、一走廊”的氢能产业布局,确保氢能产业可持续发展,打造全国绿氢生产基地。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共批复9个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电解水制氢规模17.3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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