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与甘肃省政府签署《甘肃省人民政府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黄河流域(甘肃—宁夏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协议对加快建立黄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构建上中下游齐治、干支流共治、左右岸同治格局,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协议明确,两省份将按照1∶1比例,共同筹集资金1亿元(各5000万元),设立黄河干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用于流域内水污染综合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全力推进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
据了解,协议实施范围为黄河干流流域(甘肃—宁夏段),其中,甘肃为上游区域,宁夏为下游区域,以两省份跨界的五佛寺断面作为水质考核监测断面,实施期限定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补偿办法为:若黄河干流五佛寺断面水质当年年均值达到国家考核Ⅱ类水质标准,双方互不补偿;若当年年均值未达到国家考核Ⅱ类水质标准,甘肃向宁夏补偿5000万元;若当年年均值高于国家考核Ⅱ类水质标准,宁夏向甘肃补偿5000万元。
下一步,双方将促进区域间良性互动,加快实现黄河流域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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