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综合处处长陈永胜日前在2023年中国风能新春茶话会上透露,为了适应新的形势,推动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将出台《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办法》《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等多个政策文件。
陈永胜介绍,国家能源局将适应新的形势,推动可再生能源法的修订。同时,正在初步制定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方案,后续要加快推进。
我国现有海上风电管理办法为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2016年制定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该办法要求海上风电项目核准后,项目单位应按照程序及时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海域使用申请,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后方可开工建设。
目前,针对国管海域的管理办法尚未明确,《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办法》对于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海上风电在国管海域的开发。
风电为何要向深远海发展?
国务院2021年10月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坚持陆海并重,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
近年来,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我国海上风电成本逐步下降,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底,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3051万千瓦,同比增长15.61%。
从资源禀赋来讲,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发展海上风电具有天然优势。我国海岸线长达1.8万公里,可利用海域面积300万平方公里,近海水深5—50米范围内,风能资源技术开发量为5亿千瓦,而深远海风能可开发量是近海的三倍以上,因此,深远海风电开发具有非常大的潜力。
相较于近海,深远海域具有风资源条件更优、开发潜力更大、限制因素更少等优势。据统计,全球超过80%的海上风能资源潜力都蕴藏在水深超过40米的海域。而且由于近海开发资源有限、场址较分散,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将成必然趋势。多家机构认为,我国深远海风电将迎来快速发展。
多省将深远海风电建设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
目前我国海上风电以近海项目为主,正持续向深远海推进。山东、浙江、广东等地均出台了针对海上风电的补贴。2022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支持山东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打造千万千瓦级深远海海上风电基地。
已有多省将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沿海各省份“十四五”规划中,海上风电规划新增装机合计约50GW。根据国家能源局委托水电总院牵头开展的全国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全国共将布局41个海上风电集群,预计深远海海上风电总容量约达290GW。
根据世界海上风电论坛发布的最新报告,2022年上半年,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新增6.8吉瓦,其中,中国占5.1吉瓦。“十四五”期间,我国规划了五大千万千瓦海上基地,各地出台的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规模已达8000万千瓦,这将推动海上风电实现更高速发展,到2030年累计装机将超过2亿千瓦。
现阶段,我国海上风电仍以近海项目为主,正持续向深远海推进。中信建投认为,“十五五”期间,深远海海上风电市场空间将进一步打开,有望开发150-200GW,海上风电年均新增装机规模将由“十四五”期间年均15GW向“十五五”期间年均30-40GW进发。
业内人士表示,《深远海海上风电管理办法》对于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推动海上风电在国管海域的开发。风电向深远海发展是产业趋势,也将为海上风电装备制造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暖东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处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