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根据征求意见稿,成都将稳妥有序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到2024年,全市累计推广新能源换电汽车3万辆以上,建设换电站500座以上。
征求意见稿提出,支持整车、动力电池、换电设备生产企业和换电站投资建设运营企业、平台公司、金融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各类主体,共同开展换电模式整车、动力电池、电机、电控、换电装备等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保障质量安全性能。
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电池银行”、电池资产管理公司等大型专业化平台机构,鼓励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提升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利用效率。鼓励金融机构推出适合换电模式发展的信贷及保险产品。加强新能源汽车、换电站与电网(V2G)能量互动,推动数据互联,协助城市电网峰谷平衡。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水、风、光等新能源电,提高车辆与能源综合应用的经济性。探索实践“光储充换”一体站、“充电+换电+加油+加氢”多站合一的综合能源补给模式,推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价值整合。
从试点范围来看,为公共领域车辆和非公共领域多个汽车品牌提供换电服务的换电站纳入试点范围。公共领域包括公交、巡游出租、网约、租赁、驾考驾培、城市物流配送、公路及旅游客运、环卫、建筑垃圾和混凝土运输、执法执勤及公务等领域,非公共领域包括私人消费和企业用车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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