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十堰市中心城区淘汰燃煤锅炉33台136.1蒸吨,已完成今年全年淘汰任务的88.4%。据悉,经初步审查后符合燃煤锅炉淘汰补贴条件的累计达52台锅炉337.6蒸吨,预计可给予补贴1012.8万元。据了解,为加快燃煤锅炉淘汰进度,今年市政府出台补贴政策,对在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淘汰燃煤锅炉改造任务的,按照3万元/蒸吨标准给予补贴;对2016年7月1日以后完成改造的,不再享受奖励和补贴政策;2017年1月1日后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将拆除燃煤锅炉,并依法予以处罚。目前,该市中心城区仍有燃煤锅炉18台40多蒸吨待淘汰,计划今年底前全部淘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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