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日浙江省发布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计划》提出加快淘汰燃煤锅炉,控制煤炭消费总量,1.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深入推进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创建。加快推进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扶持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项目发展,天然气年供应量达到90亿立方米。加大省外电源合作开发力度,继续提高外来电比例,同时压缩外来非清洁能源电量。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控制非电煤炭消费总量,煤炭消费(含外来火电)占能源消费比重下降到57%以下,电煤消费占煤炭比重达到75%,非化石能源消费(含外来水电)比重提高到15.5%。强化煤炭质量控制,实施低硫、低灰分配煤工程,禁止使用硫分大于1%的煤炭,洁净煤使用率力争达到90%以上。
2.加快淘汰燃煤锅(窑)炉。深化县以上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加快热网工程建设,年底前热负荷在100蒸吨/小时以上的工业园区90%以上实现集中供热。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市城市建成区和2013年底前天然气覆盖到的县级城市建成区,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部关停1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完成熔炉、煤气发生炉的关停或改造;其他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和2013年底前天然气未覆盖到的县级城市建成区,关停95%以上的10蒸吨/小时以下锅炉,关停或改造90%以上的熔炉、煤气发生炉,全年淘汰改造燃煤锅(窑)炉1000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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