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十堰市日前召开淘汰燃煤锅炉督办会,会议强调,对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改造的,将实行补贴让利;超出时限未完成改造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据悉,2014年以来,十堰中心城区已累计淘汰燃煤锅炉119台、581.83蒸吨。为加快燃煤锅炉淘汰进度,今年市政府出台补贴政策,对在2013年9月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淘汰燃煤锅炉改造任务的,按照3万元/蒸吨标准给予补贴;对2016年7月1日以后完成改造的,不再享受奖励和补贴政策;2017年1月1日后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将拆除燃煤锅炉,并依法予以处罚。据了解,此外,在今年2月份召开的十堰市淘汰燃煤锅炉推进会上,十堰东风中燃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与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对实施燃料锅炉改用天然气的企业,每蒸吨给予4万元让利补贴。目前,十堰中心城区一季度淘汰燃煤锅炉14台71.3蒸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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