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去年12月发生于宁波余姚的一起致2人死亡的锅炉爆炸事故,涉事企业主因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据悉,2014年12月21日15时15分左右,余姚市梨洲街道宁波恒发钢管有限公司内发生一起锅炉爆炸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根据质监局部门当时调查,初步认定该锅炉为非法安装使用的设备。涉事企业为当地一家生产无缝钢管的厂家。据了解,2010年8月至2014年12月期间,茅某身为宁波恒发钢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在明知不能安装、使用燃煤锅炉,及其他燃煤设备的情况下,未经审批多次非法生产、非法使用燃煤锅炉,并在明知不能无证操作锅炉的情况下,仍指派无证人员乐某从事司炉作业。2014年12月21日,该公司内违规安装的燃煤锅炉在使用时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法院经审理认为,茅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决定判处茅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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